齊克果(Soren Kierkegaard 1813~1855)
1.生於丹麥哥本哈根,其姓氏由教堂與園二字構成,在德語系
表職業之意,其先祖職業為替教會工作的園丁或門房。

2.當得知其身世是父親強暴下女的產物時,頓覺自己是個例外,
因別人都是父母愛的結晶,而自己居然是暴力的產物。深覺自
己有兩個原罪:一為原祖亞當遺傳而來;一為乃父所犯,因此常
在內心感覺自己死後必下地獄,因而 構成恐懼、失望的心理。
另外生母的早逝,與乃父的憂鬱,兄姊的夭折,都造成齊克果從
小就孤獨的傾向,在這世上找不到可以傾吐自己心聲的人,因而
情感上就較孤僻與早熟。求學時代專注神學及哲學的思想發展,
但更醉心文學。大學畢業從事新聞工作,其專欄與新聞評論頗有
名氣。在工作中認識17歲的雷其娜小姐,訂下婚約,可是當齊克
果把心中隱念告訴雷小姐,雷小姐只是一笑置之,使齊克果對人
際關係絕望,而解除婚約。

3.在孤獨與例外雙重壓力下,齊克果認為人性有三種存在的層次:
感性的(求一己的滿足)→倫理的(想到別人的存在)→宗教的(使人
走向神性)
齊克果的思想階段:體驗存在→批判存在→實現存在→肯定個人
的存在(物質、生命、意識、精神)→人要依賴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