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在主義的發展:
1. 以神學形式起源於丹麥
始祖丹麥人齊克果(1813~1855), 主張個人的覺醒,從感性
生活層面,跳躍到倫理生活層面 ,甚至跳到宗教情操處,
在內心與上帝交往,而完成自身 個別的存在。他於1852年提出
「存在先於本質」,是存在 主義的定律,其思想可見齊克果日記
。齊克果被稱為「存 在主義之父」,其思想被冷落半世紀。

2. 以哲學形式發展於德國
到德國雅斯培(1883~1969)的發掘,創「存在哲學」,提出
「人生以服務為目的」。其後海德格(1889~1976)用現象學
方法,闡明人的命運與人的使命,以為人的存在是命定的,
但人的本質是自由的,其著作「存在與時間」(1927)是存在
主義經典之作。

3. 以文學形式波及到法國
後來傳入法國,代表的學者有馬色爾(1889~1973)、沙特
(1905~1980)。馬氏認為人的存在是 絕對的。沙特認為人生是
荒謬的,人不停追求幸福,但幸福 是不存在的人,因此是生活
在荒謬中。他在小說和戲劇中, 傳播上帝死亡,人類自由的
訊息,但又說明人的自由是走向 毀滅的自由,是無可奈何的自由。

4. 被誤解於美洲、亞洲
美國在1960年代嬉皮的出現,亞洲出現自殺風潮。